對 2020/21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
危艱共進,扶困及時

2020 年 2 月 18 日

政府自2019年6月,修訂《逃犯條例》起,引發持續的社會抗爭行動,造成嚴重的社會撕裂,而於今年初,內地湖北省武漢市爆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症迅速漫延,香港亦陸續有確診個案,對於香港的經濟造成雪上加霜的影響。

特首林鄭月娥於1月中旬,突然公佈涉及約100億元恆常政府開支的十項民生政策新措施。不過,當中不少措施仍須時甚耐,以及要再作研究,未能夠發揮紓困的及時雨。本會期望,政府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推出更多短期的紓困措施,以展現政府與市民共渡時艱的決心,解市民燃眉之急。

為此,本會提出以下十項紓解民困及紓緩房屋問題的措施建議,包括﹕

1. 繼續為公屋租戶代繳一個月租金
於去年8月,政府恢復為公屋居民代繳一個月租金的優惠措施,涉及約14億元的一次性開支,並於2020年1月實施,讓近80萬公屋戶直接受惠。有鑑於香港未來經濟下行壓力大增,本會期望政府在《財政預算案》,於下年度繼續推行代繳租金的措施,建議為公屋"富戶家庭"代繳單位的基本租金,擴闊受惠範圍。

2. 促請房委會豁免租戶繳交一個月租金
房委會將於2020年透過每兩年一次的租金機制,調整租金,由於調租機制數字滯後,相信加租機會較大,建議房委會應考慮在為公屋居民免租一個月,以抵銷加租的影響。

3. 繼續寬免差餉
建議繼續寬免2020/21年度的差餉,並建議調高每戶每季的上限,讓更多市民紓減經濟稅務負擔。

4. 促請房委會及房協免收商戶基本租金,減收租戶營業額分成
房委會及房協於去年9 月,宣佈向轄下商戶及工廠大廈單位提供半額租金減免,為期半年,以紓緩商戶租金壓力,優惠期至3 月。然而,考慮到肺炎疫情漫延,營商環境有機會進一步惡化,本會要求政府促請房委會及房協改為免收商戶基本租金,為期半年至今年9 月底,再視乎情況繼續寬免;此外,亦應促請房委會及房協減收商戶營業額的分成,共渡時艱。

5. 加強推動過渡性房屋供應
於去年《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並提出在未來三年合共提供1萬個單位,而於今年1月中旬,政府提出十項民生政策新措施,當中提出增加過渡性房屋單位供應至1.5萬間。留意到在《施政報告》公佈後,有不少地產發展商表示願意借出土地興建過渡性房屋,計及早前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及房協的暫租住屋計劃等,基本上已達到政府建議的1萬個單位供應目標,即使新增的5,000個單位中,政府表示當中2,000個將建於多幅目前未有確定發展時間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

然而,在逾萬個過渡性房屋供應中,逾九成均屬於組合社會房屋單位,或須要更多時間完成規劃及興建程序,難以紓解基層短期住屋的需要。本會建議政府可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稅務優惠措施,如寬減或豁免業主繳交物業稅、差餉,等,從而鼓勵業主以低於市值租金出租私人住宅單位予指定人士作扣稅,如出租予非政府機構等,分租予輪候公屋的家庭,加快推動更多社會房屋單位的供應;此外,早前,規劃署公佈了空置校舍用地的檢視報告,就233幅空置校舍用地進行長遠用地的檢討,當中26幅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有14幅建議作為公營房屋發展,而有180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相信政府更有條件積極利用這批閒置校舍,建議政府積極利用這批空置校舍,支持興建過渡性房屋之用。

於《施政報告》中,政府亦推出活化工廈措施,容許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但至今仍然是"零"宗申請,反應冷淡。本會建議政府可考慮放寬整幅改裝的規定,在符合安全規定的情況下,容許擁有大廈一定比例業權的業主改幢部分單位為過渡性房屋的可行性,以增加計劃的彈性。而且,建議政府如去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撥款二百億元,購置六十個物業以供設立百多項社福設施的做法,可研究在今年預算案中撥款購置工廈單位,由政府牽頭推動工廈改裝為過渡性房屋,為業界提供樣板,有例可循,藉以加強政策成效。

6. 設立舊邨重建基金
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政府對於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屋邨的建議原則上並無異議,但要待整體公營房屋供應更有把握後才研究落實,本會對有關決定感到失望。目前房委會及房協轄下有多條屋邨樓齡已相當高,不能對此視若無睹,應及早展開舊邨研究為宜;而且,重建舊邨的財政開支對於房屋機構會造成沉重的負擔,估計重建舊邨每條涉及約50億元的開支,本會建議政府應把早前決定回撥庫房的「房屋儲備金」,撥出部分金額設立重建舊邨的基金,以支持房委會及房協等有序開展舊邨重建的工作。

7. 調高"買家印花稅"確保港人優先置業
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為協助首次置業人士,放寬申請人最高九成按揭貸款,樓價上限將由現時的400萬元提升至800萬元,而可申請最高八成按揭貸款的樓價上限則會由60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這措施無疑為首期不足的申請者提供更多置業機會,但本會認為政府可透過進一步調高樓價1,000萬元以下中低價單位的"買家印花稅"稅率,以減低境外人士與本港居民置業的競爭,以確保在新措施下港人能夠更優先享有置業的機會,發揮協同效應。

8. 支持市建局增建資助出售房屋
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要求市建局積極提供更多"首置",或其他類別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於2018年年底,政府調整了公私營房屋比例,並把"首置上車盤"作為房屋階梯之一。本會建議政府可向市建局撥出更多私營房屋土地興建"首置盤",以增加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量;此外,政府亦可改變市建局的項目發展模式,部分改由政府斥資收購市建局所收回的市區用地,以較低的地價把地段轉交予其他房屋機構,如房委會、房協以及市建局等,藉此興建其他類別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扭轉一貫以來市區重建後興建"天價"豪宅的情況。

9. 推行"港人首置港樓"先導計劃
為了回應更多本港居民,特別是首次置業人士的訴求,除了增加資助出售房屋供應外,建議政府可推行"港人首置港樓"計劃。吸取過去"港人港地"計劃的經驗,建議政府透過於賣地計劃中撥出部分土地,規定發展商日後興建私樓單位,只能售賣予首次置業的香港本地居民,單位轉售限制將收緊,如設禁售期。

10. 推出"置業資助措施"先導計劃
於去年年底,政府公佈了《長遠房屋策略》2019周年進度報告,調低了未來10年總房屋供應的目標,公營房屋供應由315,000間下降至301,000間,當中資助出售房屋的數目每年平均為9,100間。然而,根據公營房屋建設計劃中,未來五年資助出售房屋的實質供應約2.6萬間,平均只得5,200間,仍遠遠落後於《長策》的目標。

對此,本會認為可研究推出協助首置人士置業的措施,具體建議在居屋及"白居二"計劃外,針對首次置業人士並符合目前居屋白表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資助申請者購買不多於600萬元的私人住宅物業,提供不高於樓價三成的金額,申請者即可以七折價錢選購單位,而政府或房委會則擁有單位餘下約三成權益,類同於居屋的地價性質;同時,向申請者提供如居屋計劃般的按揭貸款擔保,以及引入與目前居屋轉售限制相同的安排,把該私人住宅單位變成另一所資助出售房屋的性質,以避免炒賣單位,建議可提供約1,000個名額作為先導計劃,涉及款項18億元,以補充資助出售房屋供應不足的情況。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斷蔓延,本會認同政府首要應是做好抗疫工作,保障公眾安全,維持本港醫療系統服務的穩定性;同時亦促請政府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推出更多紓解民困的措施,令社會平和,共渡時艱。

 
 
 
最近更新日期 : 2020 年 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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