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對2021/22年度《施政報告》的回應
施政方向屬正確,成效重於快落實

2021 年 10 月 6 日

截特區政府最新發表了本屆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房屋及土地仍是政策焦點之一。截至2021年6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上升至5.8年,申請輪候人龍長達26萬宗,本會歡迎政府在報告中提出多項覓地建屋的措施,由於現時公營房屋供應仍與《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有相當大的落差,期望在覓地建屋增加房屋供應上,政府仍繼續以增建公營房屋為優先的策略,加快公屋單位供應,紓緩基層市民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

在覓地建屋的建議中,本會歡迎政府將全面規劃新界北的用地,推動「新界北都會區」,涉地約300平方公里,預計北部都會區可額外開拓約600公頃用地作住宅和產業用途,估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約為165,000至186,000個,連同元朗區及北區現有的39萬個住宅單位,以及多個已規劃及規劃中的發展項目,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完成後,總住宅單位數將達到905,000至926,000個,可容納250萬人居住,約佔香港三分之一人口,規模龐大。

在施政報告中,亦有不少措施是值得可喜及支持的。其中,政府公佈於未來十年,即2022/23至2031/32年度,已覓得350公頃土地,可興建33萬間公營房屋單位,較去年公佈的多出20公頃土地,達1.4萬個單位,滿足到《長策》供應目標的30.1萬個單位;並且,政府亦表示,會邀請房委會研究重建轄下兩個約六十年樓齡的舊屋邨,包括:西環邨及馬頭圍邨,這回應了本會過去一直對舊邨重建的建議,本會期望政府能繼續有序地展開其他舊邨的重建工作。

再者,政府表示在原先承諾過渡性房屋目標的1.5萬個單位基礎上,會再額外提供多5,000個,令整體供應在未來幾年增加至2萬間,這對於紓緩基層市民住屋需求發揮一定的作用;然而,本會認為由於未來5年的出租公屋較《長策》目標仍尚欠3.2萬間,建議政府應以此作為未來幾年過渡性房屋的供應目標,繼續補充有關的不足,即未來5年期內,平均每年的供應須達6,400間,政府在有關工作上仍需繼續努力。

在報告中,政府提出建議,分拆運輸及房屋局,並研究分拆後的房屋局和負責土地發展和工務的發展局,如何理順工作,加快房屋用地供應,這點是值得支持的,也是遲來的舉措。本會認為,進一步理順決策局的職能,建議可恢復過去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但即使如此只是行出了第一步,更須要的是在改劃土地及房屋發展項目上拆牆鬆綁,精簡及壓縮發展的時間,特別是讓公營房屋項目由過去「生地」變「熟地」需時十年的苦況得以改善,否則重組架構只是無功而還的。本會留意到,在報告中,政府提出會進一步研究精簡多項涉及建屋的法定和行政程序,致力壓縮土地開發流程,我們拭目以待;而且,會由特首親自督導在後五年期每幅公營房屋的建屋進度,而房委會亦會在合適的項目中,採用新的採購模式,引入承建商一併負責設計和建造房屋項目,以優化整個建造工作的流程,本會期望相關建議能夠進一步壓縮建屋的時間,在取得成效後可廣泛採用。

在報告中,政府表示透過多項持續土地供應的建議,可望於中、長期提供約40至50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加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可供興建165,000至186,000個房屋單位的新開拓土地,2031-32年後的下一個十至十五年的供應可高達565,000至686,000,將高於首10年的供應量,有望可以紓緩基層住屋的需要。透過上述多項覓地建屋的措施,相信未來可供建屋的土地來源會有相當的充實,但關鍵在於三個方面,包括「能否落實?如何落實?何時落實?」。在加強覓地建屋的措施下,本會認為政府應對於何時恢復「三年上樓」的承諾,須要有一個清晰的路線圖。首任特首董建華先生於1998年發表《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定下三個具體房屋指標承諾,其中提出於2005年年底前,將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即在七年期內完成目標。本會期望特區政府能夠承傳這份決心及承擔,再次許下恢復「三年上樓」的承諾,為基層市民帶來更好的消息。

 
 
最近更新日期 : 2021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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